在法庭受審的李船長和船員們(網頁截圖)
  國際在線專稿:據韓聯社6月10日報道,韓國“世越號”沉船慘案於當地時間下午2時首次開庭審判,船長李俊錫以“不作為殺人”等罪名被起訴。但李船長在10日下午的第一次公訴審理前準備期間通過自己的律師向法庭表示,否認自己的殺人罪和殺人未遂罪等嫌疑,他表示在沉船事件中只存在“過錯”,但並不能承認“過錯”以外的刑事責任,希望法庭重新審視對自己的起訴罪名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問題。
  法院為李船長調配的法援律師在審理前準備階段向法庭表示,事故發生後,李船長已經儘量履行了當時情況下所允許進行的救援措施,船嚴重傾斜之後他並沒有辦法進行進一步的救援舉措,在這種情況之下他選擇逃生並獲救。李船長的法援律師還特別強調,希望法庭重新審視對李船長的起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問題,他向法庭預告稱自己將就此問題在開庭審理時進行攻堅。
  李船長的律師還解釋道,事故發生後李船長的尾椎骨受傷,他已經盡全力進行救援,並且他當時是駕駛艙內最後一位被救人員,所以法庭稱李船長故意致全體乘客於死地的說法令人難以接受。李船長自己也有兒女子孫,他與全體乘客並無宿怨,所以並不能認定李船長的逃生是故意致乘客們於死地。並且,李船長在獲救之後,每每聽聞乘客遇難或失蹤的事實之後,他本人在教導所也同樣受著煎熬。
  據悉,李船長的律師在陳述以上言論時,旁聽席上的聽眾情緒十分激動。(海燕)  (原標題:韓沉船事故船長否認殺人指控 不承認刑事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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